上海、深圳、北京三家证券交易所4月12日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指引》的发布与实施是中国可持续发展领域的重要里程碑事件,将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规范、可比、高质量的ESG信息,彰显优质公司投资价值,吸引中长期资金,提升A股国际影响力。
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共收到了80余份反馈意见。交易所分析、讨论、采纳了部分意见,如放宽报告披露时间、增加议题索引等。
无论是《指引》的正式发布,还是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政策,例如IPO新规,都表现出市场对企业可持续性发展的评价更加全面和规范。实现可持续性发展这一战略性目标,企业和金融机构应当紧随政策与市场趋势,结合科学的数据与工具,积极应对和提升表现。
《指引》要点:
1. 报告披露主体:明确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最晚在2026年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司自愿披露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报告内容应当与指引要求保持一致。
2. 具体议题方面:《指引》设置了应对气候变化、污染物排放、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乡村振兴、创新驱动、员工等21个议题,并通过定性与定量、强制与鼓励相结合的方式,对不同议题设置了差异化的披露要求。
3. 报告披露时间:指引规定披露主体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且披露时间应当不早于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公司的财年在12月31日结束,则其应在次年的4月30日前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
《指引》概括
《指引》共包括六章六十三条。
第一章 总则
明确了制定指引的目的与法律基础,强调上市公司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公司全面发展战略,并规定了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披露主体与时限。
其中,规定了报告披露主体范围包括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同时在境内外上市的公司。这些公司被要求按照本指引相关规定披露《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或者《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同时,交易所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
关于披露时限,指引规定披露主体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且披露时间应当不早于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公司的财年在12月31日结束,则其应在次年的4月30日前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
上市公司应因应当结合自身所处行业特点,在指引议题中识别出短期、中期、长期内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议题,并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章 可持终发展信息披露框架
建立了信息披露的框架和原则,引导上市公司披露治理结构与过程、战略目标、影响与风险管理措施及相关的指数与目标。
《指引》要求披露主体需要公开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的客观、真实表现,并避免选择性披露,确保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于需要估计或预测的信息,如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等,必须建立在合理假设和预测性因素的风险提示基础上,并在相关假设变化时及时披露。
上市公司在做出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决策时,应使用与公司能力相匹配的方法收集信息,兼顾信息收集成本的承受能力。
通过这一框架,《指引》致力于打造一个全面、透明的信息披露环境,以帮助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更深入地理解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践和表现。上市公司需在自身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模式基础上,充分地、动态地评估并披露其在可持续发展议题上的重要性,并展示其在治理、战略制定、风险与机遇管理,以及绩效目标设定等方面的具体行动与成效。
第三章至第五章分别对环境、社会、公司治理三个ESG维度给出了具体的披露要求,突出了上市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以及治理实践中应关注和报告的具体领域。
第三章 环境信息披露
详细列出对气候变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利用等环境议题的披露要求,以展现公司对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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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气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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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与生态系统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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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利用与循环经济
第四章 社会信息披露
强调社会责任,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如支持乡村振兴、社会公益、创新驱动等社会层面的详细信息,彰显公司的社会价值与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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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乡村振兴与社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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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创新驱动与科技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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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供应商与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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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员工
第五章 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信息披露
明确了治理机制,包括尽职调查、反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等要素,以及利益相关方沟通策略,体现了透明和负责任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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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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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商业行为
第六章 附则和释义
提供指引术语的定义和解释,确保信息的准确理解,并制定了过渡期安排,有助于公司平稳过渡到新的报告要求。
附表中的《本指引议题索引表》列出了涵盖环境、社会、以及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等维度的议题:
这些议题借鉴了国际上的标准,又极具中国特色,是上市公司在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时需要考虑和披露的核心内容,涉及的条款提供了具体的披露要求和指引。
下一步,三家交易所在证监会统一部署下,将做好市场培训等服务工作,适时制定更细化的披露指南,为上市公司执行《指引》规定提供具体指导,并支持相关部门做好ESG评级、指数开发和投资等工作,进一步增强正向激励,推动构建良好的可持续生态。
此外,交易所还将根据《指引》执行情况适时评估扩大强制披露主体范围,推动更多上市公司披露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信息,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础。